公告日期:2013-09-05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四海股份 公告编码: 临 2013-44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 日收到 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30487 号),内容如下: 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 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 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督促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积极配合本次调 查。 在此期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努力发展公司业务,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 力,确保上市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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