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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丝拟被顶格处罚 受损股民或有望索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浪财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0/31 11:49:0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新浪财经讯 10月30日晚间,三维丝(5.290, 0.04, 0.76%)(维权)发布一则《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厦门监管局调查完毕,厦门监管局依法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三维丝维权入口

  该公告显示,三维丝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二、2017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三、三维丝未对原持有的厦门珀挺20%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且未确认投资收益 104,264,933.52 元,导致2016 年度一季度报、半年报和三季度报虚减净利润 104,264,933.52 元,虚减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1021.92%、145.21%和 125.23%;四、三维丝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9,648.69 万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9.24%,虚增利润总额 8,387.25 万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 33.67%。

  对此,厦门监管局拟作出以下决定:1、对三维丝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60 万元。 2、对廖政宗、罗祥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 30 万元。 3、对刘明辉、张永丰,朱利民和王荣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 20 万元。4、对李凉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10 万元。 5、对罗红花、陈锡良、屈冀彤、耿占吉、郑兴灿、王智勇、丘国强和陈大平给子警告,并分别处罚款 5 万元。 6、对张煜、康述旻、彭南京和周荣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 3 万元。

  往前回溯,2017年12月22日晚间,三维丝就发布公告称,因其涉嫌信披违规收到中国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厦调查字 201704 号)。时隔10个月,三维丝收到 《处罚告知书》,这将意味着部分投资者对三维丝的民事索赔或将提上日程。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的谢良律师表示,根据 《证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一旦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对三维丝等作出正式处罚,预计在2016年3月2日至2017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且在2017年12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三维丝股票的推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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