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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如何委托本网律师提出索赔(索赔须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证券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5 21:53:0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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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的公证书原件(公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一致); 2.买卖相关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每页均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对账单的期间应为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对帐单应包含: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 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 *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维权人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二、股民索赔步骤 1、打印对账单,并通过微信或邮件等方式将对帐单传给律师; 2、律师免费审核维权人的对帐单,并向维权人反馈; 3、维权人准备证据材料,并邮寄给律师; 4、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5、律师代为诉讼;代为申请执行; 6、维权人胜诉并获得执行回款后向律师支付代理费。 三、律师费的收取(延伸阅读:打索赔官司需要哪些费用?) 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由维权人承担),办案费、差旅费等由律师自行承担,待维权胜诉后,在获得的赔偿中按一定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作为律师费,若未获得赔偿则无需支付律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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