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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如何委托本网律师提出索赔(索赔须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证券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5 21:53:0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的公证书原件(公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一致);

2.买卖相关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每页均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对账单的期间应为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对帐单应包含: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  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

*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维权人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二、股民索赔步骤

1、打印对账单,并通过微信或邮件等方式将对帐单传给律师;

2、律师免费审核维权人的对帐单,并向维权人反馈;

3、维权人准备证据材料,并邮寄给律师;

4、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5、律师代为诉讼;代为申请执行;

6、维权人胜诉并获得执行回款后向律师支付代理费。

三、律师费的收取(延伸阅读:打索赔官司需要哪些费用?

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由维权人承担),办案费、差旅费等由律师自行承担,待维权胜诉后,在获得的赔偿中按一定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作为律师费,若未获得赔偿则无需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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