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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二次被查 股民索赔范围扩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证券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23 16:23:4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1月23日,康得新发布一则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字 201900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值得注意的是,康得新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 2019 年1 月 23 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由“康得新”变更为“ST 康得新”。

  而在不久前,也就是2018年10月29日,康得新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未披露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在2019年1月21日,康得新立案调查进展公告显示,经自查,公司存在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鉴于该公司被两次立案调查,最后很可能也会收到两张罚单,这也意味着投资者索赔范围或有望扩大。若该公司因涉嫌信披违规两次被立案调查后最终均被证监会作出正式处罚,暂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投资者或有望索赔:1、部分在2018年10月28日前买入且在2018年10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康得新的推定受损投资者;2、部分在2019年1月22日前买入且在2019年1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康得新的推定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有待依据证监会处罚决定和法院判决认定。

  投资者欲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前期应当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证明、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东方金钰股票打印至卖光之日或至今),律师将为投资者免费计算损失,如符合条件,将提供下一步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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