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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被证监会正式处罚 投资者索赔启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浪财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2/14 11:41:3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月13日晚,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澄星股份,600078)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称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顶格行政处罚60万元,部分高管亦被证监会顶格处罚。澄星股份被证监会正式处罚后,因其虚假陈述造成损失的投资者索赔已可正式启动。

  证监会查明澄星股份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

  一、澄星股份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201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89,800万元,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4,200万元;2012年度累计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186,700万元,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10,000万元;2013年度累计发生资金占用47,000万元,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57,000万元;2014年度累计发生资金占用35,000万元。

  二、澄星股份2011年、201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主要包括:澄星股份2011年末应收票据虚增9,780万元,应付票据虚减20,00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9,780万元。2012年末应收票据虚增9,513.80万元,应付票据虚减20,00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0,000万元,预付账款虚减9,513.80万元。

  证监会在处罚中认为,澄星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发生时间长,非经营性资金点用金额较大,故对澄星股份及相关责任人顶格行政处罚。

  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12年3月29日到2015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澄星股份(600078)股票,并在2015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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