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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涉嫌信披违法被立案 原定的索赔资格条件不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证券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6/11 13:47:4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受格力集团增持消息影响,长园集团(600525)在5月30日、31日两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但是5月31日晚发布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无疑给投资者当头一棒。

  证监会这次对长园集团立案调查,与长园集团子公司长园和鹰涉嫌业绩造假有关。针对长园集团2018年半年报,上交所曾发出二次问询函。2018年12月25日长园集团发布“关于上交所《关于对长园集团2018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该公告中披露了长园和鹰三个智能工厂项目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可能影响2016年、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年报数据。该公告发布后长园集团股价连续两日跌停。

  初步判决,长园集团的索赔条件仍暂定为:2018年12月24日收盘后仍持有长园集团股票,并在2018年12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可以继续办理索赔预登记,为日后索赔做好准备。关于虚假陈述实施日,即从什么时候买入算起,则需等进一步的信息披露才能确定。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相关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一旦中国证监会认定该公司信披违法违规行为成立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正式委托律师起诉索赔。

  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及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至今,包括普通帐户及融资融券帐户,如交易次数频繁,请提供Excel表)、包括地址电话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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