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证券维权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9/13 2:27:06 |
公告日期:2013-09-05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四海股份 公告编码: 临 2013-44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 日收到 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30487 号),内容如下: 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 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 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督促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积极配合本次调 查。 在此期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努力发展公司业务,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 力,确保上市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原文链接:四海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
上一篇文章: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下一篇文章: 欣龙控股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资讯 |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海股份定向增发暂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