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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收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索赔启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证券维权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0/23 10:29:54

  10月10日晚间,中兵红箭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已查明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拟对中兵红箭以及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而证券索赔专业律师也提示,中兵红箭在被证监会处罚后,投资者索赔即可正式启动。

  证监会查明中兵红箭的违法事实为:一、2015年12月,中兵红箭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四家客户的相关经济业务确认为销售收入,并于2016年冲回,将应属于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一家客户销售退回冲减2016年度收入而未冲减2015年度收入。合计导致2015年度虚增收入1864.79万元,虚增利润1586.46万元。二、2014至2015年中兵红箭少计提坏账准备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多计提555.99万元,按追溯调整计算,导致中兵红箭2014年至2015年虚增利润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虚减利润555.99万元。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拟对中兵红箭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万元,同时拟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在中兵红箭被证监会处罚后,投资者可以以该处罚结论作为证据向上市公司发起索赔,要求虚假陈述主体赔偿损失,目前来看,在2015年4月14日到2017年8月2日之间买入中兵红箭股票,并在2017年8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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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中兵红箭收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索赔启动

本文关键词:中兵红箭虚假陈述,中兵红箭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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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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