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收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索赔启动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证券维权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0-23 10:29:54 |
10月10日晚间,中兵红箭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已查明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拟对中兵红箭以及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而证券索赔专业律师也提示,中兵红箭在被证监会处罚后,投资者索赔即可正式启动。
证监会查明中兵红箭的违法事实为:一、2015年12月,中兵红箭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四家客户的相关经济业务确认为销售收入,并于2016年冲回,将应属于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一家客户销售退回冲减2016年度收入而未冲减2015年度收入。合计导致2015年度虚增收入1864.79万元,虚增利润1586.46万元。二、2014至2015年中兵红箭少计提坏账准备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多计提555.99万元,按追溯调整计算,导致中兵红箭2014年至2015年虚增利润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虚减利润555.99万元。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拟对中兵红箭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万元,同时拟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在中兵红箭被证监会处罚后,投资者可以以该处罚结论作为证据向上市公司发起索赔,要求虚假陈述主体赔偿损失,目前来看,在2015年4月14日到2017年8月2日之间买入中兵红箭股票,并在2017年8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索赔网由从事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修蛟律师牵头创办。本网律师团队曾成功办理过东方电子、五粮液、科龙电器、佛山照明、勤上光电、亿晶光电、超华科技等一系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是: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微信号:13719131860
|
上一篇文章: 长生生物拟被处91亿罚款 受损股民即将可起诉索赔
下一篇文章: 征集抚顺特钢(600399)受损投资者诉讼维权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相关资讯 |
没有相关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