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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大通被立案调查并公开道歉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证券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5/30 15:40:24

  2019年5月24日,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大通,代码:000038)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姜剑先生于2019年5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 191436 号、稽总调查字 191291 号)。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在证监会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未予配合,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之前,2019年5月21日,深大通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其中包括对2018年年报的询问函。

  2019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在向深大通送达立案调查文件时,发生暴力抗法事件,舆论哗然。事发后,深交所当夜发文谴责深大通及相关人员,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深大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提出监管要求。5月25日,深大通通过官方微信致歉,之后,深大通又在5月26日晚间公告,称针对公司相关人员拒绝、阻碍证监会稽查总队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行为做出深刻反思与检讨。全体董监高承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诚恳接受监管部门的批评与处理,立即辞退相关三名涉事人员,公司董事长袁娜女士(未持有深大通股份)也引咎辞职。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深大通案诉讼索赔条件暂定为:2019年5月21日前买卖过该股票,并在2019年5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相关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一旦中国证监会认定该公司信披违法违规行为成立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正式委托律师起诉索赔。

  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及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至今,包括普通帐户及融资融券帐户,如交易次数频繁,请提供Excel表)、包括地址电话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

原文链接:深大通被立案调查并公开道歉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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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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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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