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9日晚,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银河,证券代码:000806)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桂处罚字[2020]1号、3 号)。
经广西证监局查明,*ST银河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016年至2018年,ST银河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向关联企业划转资金、代关联方还款、对外借款供关联企业使用、向关联企业划转资金、代关联方还款、对外借款供关联企业使用、向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持续为银河集团等关联方提供资金。2016年、2017年、2018年,银河生物分别为银河集团等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合计为53000万元、40932万元、88767万元,分别占上一年度ST银河经审计净资产的26.33%、20.13%、42.15%。截至2018年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47411万元,占2018年度ST银河经审计净资产的34.10%。上述事项*ST银河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中予以披露。
二、未按照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2016年7月至2018年3月,ST银河及子公司共计15次为银河集团等关联方对外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累计金额154430万元。ST银河未按规定对上述事项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
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2017年10月至2019年1月,ST银河涉及民事诉讼18起,涉诉金额合计不少于156546.37万元。但直至2019年2月20日,ST银河才陆续对上述涉诉情况进行公开披露。
四、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ST银河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故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决定:1.对银河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2.对实际控制人潘琦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决定:对潘琦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处罚决定书还对其他责任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之前,2019年1月24日午间,银河生物发布《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通知暨风险提示性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桂证调查字2019002、桂证调查字2019003),因公司、银河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银河集团进行立案调查。
广东法制盛邦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修蛟律师表示,根据处罚决定书,认定*ST银河信披违法违规,受损股民可以办理索赔登记。根据资料显示,2018年底,*ST银河的股东人数超过10万人,期间买卖*ST银河受损的投资者,均有机会获得赔偿。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李修蛟律师认为*ST银河索赔的条件暂定为:在2016年7月1日到2019 年 1 月 24 日中午休市前买入*ST银河(000806)股票,并且在2019 年 1 月 24 日中午开盘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李修蛟律师提示,上述登记或预登记的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投资者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的最终条件以相关法院最终生效的判定或认定的赔付范围、赔付标准、计算方式为准。律师服务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行支付。
投资者索赔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信息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及对账单原件(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至今)。如兼有普通账户及融资融券账户的,或如有多账户的,皆应提供,并予以注明;如交易次数频繁,请提供Excel表并电邮。
(4)自我估计的投资损失差额。
(5)包含地址/电话/手机/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
原文链接:*ST银河被正式处罚 投资者索赔启动并持续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