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索赔律师团
股民索赔律师
广东榕泰股民索赔
延安必康股民索赔
柏堡龙股民索赔
长园集团股民索赔
您现在的位置: 证券索赔网 >> 虚假陈述索赔 >> 本网索赔动态 >> 正文
延安必康拟被处罚 李修蛟律师提示如何索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8/18 9:35:07

2020817日晚间,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必康股份、延安必康,证券代码:002411)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0]4号)。

经查明,延安必康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

3、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

陕西证监局认为,延安必康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相关临时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 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有关“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该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证监局拟决定:1、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2、对李宗松等25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延安必康于2020326日公告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知名证券维权专家、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入驻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修蛟律师提示,股民如何向延安必康索赔,需要了解以下信息:

一、延安必康索赔诉讼启动,需要等待证监会对延安必康作出最后的正式行政处罚。

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三日内,延安必康及相关责任人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但根据经验判断,延安必康最终被证监会正式处罚是大概率事件。股民提出虚假陈述索赔的前置条件是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正式处罚。因此目前受损股民可以向律师进行预登记,由律师团队初步核算索赔金额,一旦延安必康被证监会正式处罚,则可以正式启动索赔诉讼程序。

二、延安必康股民索赔的条件

李修蛟认为,延安必康股民索赔条件暂定为2016426日至2020325日之间买入延安必康,且在2020326日后卖出或持有延安必康的亏损投资者,可以主张索赔,索赔条件需要根据证监会的正式处罚进行调整,以法院最终认定的为准。

三、延安必康索赔案件的管辖法院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创新创业小镇E区,实际办公地址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根据法律规定,股民对延安必康提起索赔诉讼,案件将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四、律师代理股民起诉如何收费

此类案件一般采取风险收费的方式,在股民获得赔偿后再按比例支付律师费(具体的收费可与律师团队协商确定),律师在股民获赔前不收取任何律师费。诉讼费则由股民垫付,在案件判决生效后,由法院根据输赢的情况按比例退回。

五、股民索赔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开户信息单;(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及对账单原件(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至今)。如兼有普通账户及融资融券账户的,或如有多账户的,皆应提供,并予以注明;如交易次数频繁,请提供Excel表并电邮;(4)自我估计的投资损失差额;(5)包含地址/电话/手机/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的股民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提交给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修蛟律师团队,积极参与索赔征集活动。

原文链接:延安必康拟被处罚 李修蛟律师提示如何索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资讯

    没有相关文章
    热门专题
    焦点图文

    李修蛟律师开讲“证券虚假陈述新
    2022年5月26日下午,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律协证券委”)到本所开展……

    2023年12号-奥联电子股民索赔征集
    [2023年12号-奥联电子股民索赔案]2023年2月23日晚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2023年11号-三圣股份股民索赔征集
    [2023年11号-三圣股份股民索赔案] 2023年2月7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圣股份……
    专业股票索赔律师推荐 广州股票索赔律师网 广东股民维权网 深圳股民维权律师 证券维权律师网 奥联电子股民索赔
    新纶新材股民索赔律师 同洲电子股民索赔 广东榕泰维权律师 ST国安股民索赔律师 投资者索赔律师网 华控赛格股民索赔律师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广州老检刑事律师团 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网 广州刑事专业律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4-2019 证券索赔网www.kdlawyer.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证券索赔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李修蛟律师 电话:13719131860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33楼,邮编:510620
    点击给我们发送邮件sugio@vip.163.com
    粤ICP备1715009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