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科技(300256)被立案,投资者索赔登记启动 |
|
作者:小编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0/7 21:28:00 |
2021年9月30日,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星星科技、*ST星星,证券代码:300256)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101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1年8月21日,星星科技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在编制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时,发现2020年度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经追溯调整,公司2020年净利润由盈利5203万元变更为亏损24.93亿元,调整金额高达25.45亿元。但在2021年7月7日,星星科技披露更新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却对上述更正事项只字未提。同日,星星科技又发布《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在《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布前,星星科技股价在上周五个交易日内暴跌近40%。
今年7月9日,星星科技名称由“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地变更为“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江智能制造产业园B1栋”。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团队创办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认为,星星科技发布自我更正文件行为表明其已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李修蛟律师团队向曾经购买过星星科技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目前星星科技案的索赔条件为:2021年8月21日前买入星星科技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1年8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您若有亏损需准备进行索赔或维权的,可以联系李修蛟律师团队,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原文链接:星星科技(300256)被立案,投资者索赔登记启动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
上一篇文章: 新纶科技投资者索赔案于9月27日、28日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
下一篇文章: 延安必康虚假陈述索赔案一审判决,索赔持续征集中 |
相关资讯 |
没有相关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