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ST榕泰,600589)在2022年1月12日被上交所接连下发了3份纪律处分。处分对象分别是广东榕泰(ST榕泰,600589)、控股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以及实控人杨宝生等有关责任人员。经查明,广东榕泰(ST榕泰,600589)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规及虚假记载等多项违规行为。
新的一年,资本市场延续严监管态势。截至1月12日18时,沪深交易所共开出25张“罚单”,其中上交所9张,深交所16张。而广东榕泰(ST榕泰,600589)自2021年5月15日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后,一直被投资者以其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诉诸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正在审理该系列索赔案中。广东榕泰(ST榕泰,600589)在其2021年第三季报中披露已经赔付股民330多万。
根据2020年半年报,预计有5.7万股民符合起诉条件。广州李修蛟律师团队代理投资者起诉广东榕泰的部分案件,已经获得赔偿。目前团队正在持续征集广东榕泰投资者索赔,凡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广东榕泰(ST榕泰,600589)股票,且在2020年5月22日以后卖出或仍旧持有ST榕泰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中,尚未起诉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股民对广东榕泰虚假陈述索赔案件的诉讼,将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信息单;(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及对账单原件(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至今)。如兼有普通账户及融资融券账户的,或如有多账户的,皆应提供,并予以注明。如交易次数频繁,请提供Excel表并电邮;(4)自我估计的投资损失差额;(5)包含地址/电话/手机/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6)律师提供的全套诉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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