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民索赔条件初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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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31 17:23:05 |
2022年12月30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花王股份、ST花王,股票代码:603007)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对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肖国强先生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2023 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2024 号),因公司和肖国强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和肖国强先生立案。此次立案调查具体涉嫌哪些违法违规事项,有待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调查。
因资金链断裂,ST花王已进入预重整阶段。2022 年 5 月 13 日,ST花王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11 破 申 3 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修蛟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花王股份股民索赔的条件为:2022年12月30日前买入花王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12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主张索赔。 原文链接:花王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民索赔条件初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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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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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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