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铁(华铁股份)被预处罚,股民索赔案件已进入调解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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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3/2 11:22:59 |
2024年2月8日,ST华铁(华铁股份)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证监局查明:华铁股份、宣瑞国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如下: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ST华铁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ST华铁(华铁股份)股民索赔的条件暂定为:在2018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间买入ST华铁(华铁股份)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亏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李修蛟律师团队已向广州中院提起了部分投资者起诉ST华铁(华铁股份)的案件,目前广州中院已开始指定了调解机构与调解员,进入了调解阶段 。
此前,2023年6月6日晚,ST华铁(华铁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关联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3年7月13日,ST华铁(华铁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李修蛟律师团队提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ST华铁(华铁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部门作出预处罚,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原文链接:ST华铁(华铁股份)被预处罚,股民索赔案件已进入调解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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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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