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集团被证监会立案,股价三日累计跌幅超22%,股民可作索赔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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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8/17 23:25:47 |
2025年8月9日,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际华集团,证券代码:601718)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际华集团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5年8月8日收盘前买入际华集团股票,并且在2025年8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际华集团信息披露问题可追溯很多方面。2023年1月,际华集团向子公司陕西际华园提供10亿元借款用于土地竞拍,该资金占2022年净资产的12.5%,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这一信息,直到2024年7月监管问询后才补充说明。
公司多个募集资金项目因进度滞后需延期至2025-2026年,但未在原定到期日及时披露延期计划。这些项目包括“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和“服装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最早可追溯至2012年。直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延期事项。
2025年4月,子公司际华橡胶因转包、违规分包被军队采购暂停资格,但公司未说明该事件对业务的影响。在2024年12月发布的股份回购方案中,也未清晰说明资金来源及对偿债能力的影响。
李修蛟律师提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股票索赔律师
原文链接:际华集团被证监会立案,股价三日累计跌幅超22%,股民可作索赔准备
本文关键词:际华集团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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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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