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4亿元被占用,被行政监管至股价大跌,投资者索赔持续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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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8/30 23:54:52 |
2025年8月26日晚间,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锦,证券代码:600735)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同时发布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新华锦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间买入新华锦股票,并且在2025年8月2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载明,经中国证监会青岛证监局查明,新华锦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控制的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华锦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 李修蛟律师提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股票索赔律师
原文链接:新华锦4亿元被占用,被行政监管至股价大跌,投资者索赔持续进行中
本文关键词:新华锦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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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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