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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股份被证监会立案,投资者索赔此前已持续进行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9/7 23:06:47

2025年9月5日晚间,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岭南股份、ST岭南,股票代码:002717)发布公告,公司及公司原控股股东、公司现任联席董事长兼总裁、法定代表人尹洪卫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5016号)、(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5017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尹洪卫先生立案。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岭南股份(ST岭南)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岭南股份(ST岭南)股票,并且在2025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此前被立案,极可能与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有关。此前2025年4月29日,岭南股份发布《关于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19029号】。公告显示,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岭南公司2018年可转换债券于2024年8月14日到期,岭南公司未能按期偿付。如附注二2.所示,公司正在采取措施消除持续经营能力的不确定性。但我们未取得充分的证据,确定公司采取的措施对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的影响。否定意见涉及的事项:2024年1月岭南公司原实控人尹洪卫未经公司内部资金审批流程,也未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从岭南公司转出资金2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有1.53亿元未归还。2025年4月29日,岭南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公告显示,称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并追溯调整2021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

李修蛟律师提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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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岭南股份投资者索赔,岭南股份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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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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