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富煌钢构投资者索赔案:2025年11月7日晚间,富煌钢构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年5月27日,富煌钢构披露《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包括重组对象中科视界主要财务数据、关联交易以及标的资产权属状况情况。经查,《报告书(草案)》中有关中科视界主要财务数据、标的资产权属状况存在虚假记载,以及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一、中科视界虚增2024年营业收入,导致《报告书(草案)》存在虚假记载;二、《报告书(草案)》未披露相关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三、《报告书(草案)》披露的标的股权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2025年6月20日富煌钢构披露了《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终止此次交易事项,虽然收购最终未能成功,但是安徽证监会对于富煌钢构虚假陈述的行为依然拟处于600万元罚款。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富煌钢构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之间买入富煌钢构股票,并且在2025年9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2、天圣制药投资者索赔案:11月8日,天圣制药发布收到监管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该公司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利润总额、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等违法行为。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天圣制药投资者索赔条件可暂定为:在2018年4月23日至2025年1月8日期间买入天圣制药股票,并且在2025年1月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3、龙宇股份投资者索赔案:2025年11月7日,龙宇股份(龙宇燃油、*ST龙宇、龙宇3)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龙宇股份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龙宇股份投资者索赔条件可暂定为: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龙宇股份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4、太原重工投资者索赔案:2025年10月31日,太原重工(600169)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蛤,公司2014 年至 2018 年、2020 年和 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太原重工投资者索赔条件可暂定为:在2015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26日之间买入太原重工股票,并且在2025年7月2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5、三七互娱投资者索赔案:2025年10月31日,三七互娱发布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2014 年至 2020 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二)2018 年年度报告未披露收购江苏极光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三)三七互娱 2020 年间接收购广州三七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2020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临时公告虚假记载、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四)2018 年至 2021 年年报未披露与海南力源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三七互娱投资者索赔条件可暂定为:在2015年3月31日至2023年6月28日之间买入三七互娱股票,并且于2023年6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6、长江健康投资者索赔案:2025年10月24日,已经退市的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健康”或“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长江健康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涉嫌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长江健康投资者索赔条件可暂定为:在2021年1月13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长江健康股票,并且于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7、青岛中程投资者索赔案:2025年10月31日,青岛中程(300208)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岛中程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青岛中程投资者索赔条件可暂定为:在2018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青岛中程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8、东尼电子投资者索赔案:2025年10月29日,东尼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东尼电子存在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2022年报、2023半年报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东尼电子投资者索赔条件可暂定为:在2023年10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期间买入东尼电子股票,并且在2024年1月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9、思科瑞投资者索赔案:2025年10月24日,四川监管局正式对思科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思科瑞存在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不当确认收入等违法事实。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思科瑞投资者索赔条件可暂定为:在2023年4月10日至2025年1月19日期间买入思科瑞股票,并且在2025年1月1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10、创意信息投资者索赔案:2025年10月25日,创意信息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分别多计营业收入26,784.64万元、12,470.34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12.22%、15.84%。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创意信息投资者索赔条件可暂定为:在2023年4月2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买入创意信息股票,并且在2024年1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11、白银有色投资者索赔案:2025年10月25日,白银有色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白银有色2019年至 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白银有色投资者索赔条件可暂定为: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5年9月10日间买入白银有色股票,并且在2025年9月1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12、同辉信息投资者索赔案:2025年10月17日,同辉信息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同辉信息披露的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引用了2018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同辉信息投资者索赔条件可暂定为:在2019年4月26日至2024年3月30日间买入同辉信息股票,并且在2024年3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13、美晨科技投资者索赔案:2025年10月31日,美晨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美晨科技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美晨科技投资者索赔条件可暂定为:在201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31日间买入美晨科技股票,并且在2025年3月3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14、汇洲智能投资者索赔案:2025年10月30日,汇洲智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汇洲智能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汇洲智能投资者索赔条件可暂定为: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间买入汇洲智能股票,并且在2025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15、新元科技投资者索赔案:2025年10月25日,新元科技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新元科技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新元科技投资者索赔条件可暂定为:在2023年4月26日至2025年3月28日前买入新元科技股票,并且在2025年3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16、锦盛新材投资者索赔案:2025年10月23日,锦盛新材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锦盛新材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关联交易。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锦盛新材投资者索赔条件可暂定为:在2023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8日间买入锦盛新材股票,并且在2025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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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蛟律师团队简介:李修蛟律师曾任6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曾任律师所监事、管委会成员,是律师所刑事业务、金融证券业务两个专业的领军人才。团队在刑事、公司、家事、劳动、保险等多个领域由资深的专业律师负责,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业绩突出,广获赞誉。
李修蛟团队在投资者维权方面的业务,在国内业界处于领先地位。李修蛟律师曾任广州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证券争议解决组组长,带领团队专研上市公司信披合规,办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数以千计的上市公司股票索赔案件。详情可访问专业网站:www.kdlawyer.net。 直接添加微信号:13719131860
股票索赔律师
原文链接:2025年10月以来16只股票被处罚,踩雷投资者快来一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