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一钢铁公告被预处罚,投资者索赔持续进行中 |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2/21 14:07:43 |
2025年12月19日晚间,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八一钢铁,证券代码:600581)及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4号)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八一钢铁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3年4月18日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买入八一钢铁股票,并且在2025年11月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公告显示,经查明,八一钢铁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2年度,八一钢铁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其中八一钢铁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3,675,121,967.86元,八一钢铁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 3,642,040,000.00元。2023年度,八一钢铁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其中八一钢铁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809,680,000.00元,八一钢铁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 2,770,870,000.00元。2024年度,八一钢铁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其中八一钢铁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514,395,569.24元,八一钢铁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2,534,817,067.03元。对于上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事项,八一钢铁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新疆证监局拟决定:对八一钢铁、八钢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于此前2025年11月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八一钢铁及八钢集团立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披露的《八一钢铁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3)、《八一钢铁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控股股东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4)。
李修蛟律师团队提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股票索赔律师
原文链接:八一钢铁公告被预处罚,投资者索赔持续进行中
本文关键词:八一钢铁股民索赔|八一钢铁投资者索赔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ofar8@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
上一篇文章: 卓然股份及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投资者索赔已启动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
相关资讯 |
| 没有相关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