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索赔律师团
股民索赔律师
广东榕泰股民索赔
延安必康股民索赔
柏堡龙股民索赔
长园集团股民索赔
您现在的位置: 证券索赔网 >> 虚假陈述索赔 >> 证券市场要闻 >> 正文
480起祥源文化案已开庭 股民仍可参与索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浪财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3/20 15:45:38

  新浪财经讯 3月20日,祥源文化发布公告披露公司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的进展情况。从公告来看,共有480起投资者诉祥源文化等虚假陈述案已开庭,而不同原告选择的被告也各不相同,有些只是起诉祥源文化公司,有些则也一起告上赵薇或龙薇传媒,有些把赵薇和龙薇传媒都一并列为共同被告等。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但此前尚未参与的投资者可继续准备材料加入。

  上述公告显示,截至3月20日,祥源文化公司有关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480起已开庭, 17 起已收到一审判决书, 33 起已撤诉并收到裁定书,剩余案件延期或尚未开庭, 诉讼金额共计57,781,807.88元。针对已收到判决书的17起诉讼,除1起案件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外,公司针对剩余16起判决已于法定期限内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此外,相关公告表示,截至3月6日,祥源文化共计收到512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投资者之所以对祥源文化、赵薇等提起索赔诉讼,起因其信披违规被证监会处罚。往前追溯,2018年4月17日,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在控制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对此,证监会对原万家文化、龙薇传媒处以顶格罚款60万元等处罚;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等人处以30万元等处罚。

  谢良对此称,目前该案已有部分投资者拿到一审判决,祥源文化等上诉并不影响股民继续索赔。根据一审判决,如果投资者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2017年2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祥源文化股票而存在亏损的,则符合索赔资格。

原文链接:480起祥源文化案已开庭 股民仍可参与索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资讯

    最新一批祥源文化索赔案件获受理 诉讼时效仅剩一年时
    王姓股民向祥源文化发起索赔 李修蛟律师接单
    岳姓股民向祥源文化发起索赔 李修蛟律师接单
    热门专题
    焦点图文

    李修蛟律师开讲“证券虚假陈述新
    2022年5月26日下午,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律协证券委”)到本所开展……

    2023年12号-奥联电子股民索赔征集
    [2023年12号-奥联电子股民索赔案]2023年2月23日晚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2023年11号-三圣股份股民索赔征集
    [2023年11号-三圣股份股民索赔案] 2023年2月7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圣股份……
    专业股票索赔律师推荐 广州股票索赔律师网 广东股民维权网 深圳股民维权律师 证券维权律师网 奥联电子股民索赔
    新纶新材股民索赔律师 同洲电子股民索赔 广东榕泰维权律师 ST国安股民索赔律师 投资者索赔律师网 华控赛格股民索赔律师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广州老检刑事律师团 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网 广州刑事专业律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4-2019 证券索赔网www.kdlawyer.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证券索赔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李修蛟律师 电话:13719131860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33楼,邮编:510620
    点击给我们发送邮件sugio@vip.163.com
    粤ICP备1715009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