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驳回飞乐音响管辖权异议 投资者索赔或将大规模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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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证券维权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3/16 22:37:34 |
3月16日,据证券维权律师厉健透露,投资者诉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飞乐音响,证券代码:60065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驳回飞乐音响对王先生一案提出的管辖异议上诉请求的民事裁定书,接下来将等待上海金融法院安排开庭。
回溯案情,2019年11月2日,飞乐音响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上海监管局查明,飞乐音响存在以下主要违法事实:“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飞乐音响2017 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18,018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84 万元;导致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72,072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5,135 万元;导致2017 年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厉健律师率先代理投资者王先生起诉飞乐音响索赔,随后,飞乐音响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申请,要求将本案移送到被告住所地嘉定区人民法院管辖。上海金融法院认为,本案系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应由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定驳回飞乐音响管辖权异议,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负担。飞乐音响不服裁定,又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20年3月3日,飞乐音响发布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披露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 58 例,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 1334.29 万元。 原文链接:上海高院驳回飞乐音响管辖权异议 投资者索赔或将大规模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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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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