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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证券代表人诉讼规定发布 律师称具有可操作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浪财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3/28 10:07:41

  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法说资本

  新浪财经讯3月24日,上海市金融法院发布了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规定,积极探索符合我国证券市场实际和司法需求的民事诉讼机制。其中对代表人诉讼机制的操作流程、代表人确定、案件审理和执行等作出具体规定。

  这也是新《证券法》提出代表人诉讼制度后,国内发行的首个相关制度。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林晓镍表示,上海金融法院作为全国首家金融审判专门法院以及涉科创板相关案件试点集中管辖法院,结合证券纠纷的特点和审判实际,制定出台了《代表人诉讼规定》。该规定的出台,将有力推动证券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审理,提升审判集约化水平,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从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纠纷多元化解,提高证券市场欺诈违法成本,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证券诉讼近几年在国内资本市场方兴未艾,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在遭受上市公司侵权之后,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但是由于证券诉讼存在着索赔投资者众多、跨区域、信息不对称等难点,导致中小投资者存在“维权难”的实际困境。

  由于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以及此前司法条件的限制,代表人诉讼制度在证券纠纷中缺乏实践。而此次代表人诉讼机制规定有哪些意义?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胡鹏律师认为,这是对新《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的有力补充,可以进一步优化投资者维权诉讼的路径,减轻投资者维权的成本,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2019年1月,上海金融法院出台了全国首个关于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本次又制定了代表人诉讼规定,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胡鹏认为是非常互补的。如果新增案件同时适用两项机制的情况下,他建议金融法院完全可以将代表人诉讼方式展开证券群体性案件审判活动形成的判决结果,进一步作为该系列案件示范判决机制中的示范判决,两者结合,可以进一步提高证券群体性纠纷的争议解决效率。

  试行规定的内容系对新《证券法》九十五条如何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探索,九十五条内容短短三款,概括性的提出了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而规定有足足五十条,几乎从实践层面事无巨细的展示了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落地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

  “试行规定共分为三大章节,除总则外,分为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殊代表人诉讼两大章节,我认为,其中的亮点主要在于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代表人诉讼流程及程序。”这是胡鹏对该规定的直观认识。而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在学习过规定后提出了她的看法,她认为该规定的亮点和特色是通过在线登记,与多方数据对接,也不用提交证券交易数据;投资者获赔后赔偿款直接进入投资者帐户。

  在可操作性上,胡鹏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

  1、明确了通过在线平台进行投资人登记,以解决证券投资人数量众多且分散的问题;

  2、明确了推选代表人的流程,及代表人需具备的条件,如推选不出,则法院可以指定代表人,解决了代表人推选的问题;

  3、明确了案件执行可以将执行款项交由投资者保护机构提存,再由投资者保护机构通过证券交易结算系统向胜诉原告进行二次分配。解决了索赔投资人最关心的执行款项分配问题,且大大提升了分配效率。

  4、明确了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流程,使投资者保护机构能够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对违法主体形成进一步的震慑。


  目前司法实践中,证券诉讼案件一般采取一案一立的方式进行,而证券诉讼案件往往原告数量特别众多,目前的审判方式导致司法机关工作量巨大,且大量的重复工作内容系身份信息登记等基础性工作,也直接导致了此类案件的审理周期一般远长于普通民商事案件。

  此次试行规定正式实施后,通过代表人诉讼制度,结合互联网平台的高效便捷,可以大大简化诉讼流程,减少司法机关重复劳动,统一审理,统一判决,再通过法院提存后由投资者保护机构通过证券交易结算系统向胜诉原告进行二次分配做到统一执行,客观上实现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整个司法程序时间的大幅缩短,使索赔投资者更高效、便捷的取得赔偿。

  “通俗来说,证券纠纷代表人通俗的说就是找个懂行的专家或者热心人士去打官司,其他投资者静等结果。代表人可以是投服中心、律师、投资者,大家在线投票选举,或者法院指定。代表人诉讼制度为投资者带来的实际便捷就是,在线登记参与诉讼,省去了办理各种材料的繁琐。如果投服务中心做为代表人进行的公益性代表人诉讼,也可以节省律师费。”张云律师在接受采访时向新浪财经表示。

原文链接:首个证券代表人诉讼规定发布 律师称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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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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