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虚假申报型”操纵证券市场案 今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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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浪财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3/30 20:26:48 |
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一中院通过在线方式一审公开宣判全国首例“虚假申报型”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案件。
据悉,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间唐某甲和唐某乙伙同唐某丙实际控制他人证券账户。不以成交为目的,对“华资实业(6.520, 0.59, 9.95%)”“京投银泰”“银基发展”等股票频繁申报、撤单或大额申报、撤单,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并在多个交易日内的撤回申报量分别达到当日该股票总申报量的50%以上,撤回申报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该操作期间,三位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超过2580万。
其中,唐某甲控制账户组违法所得2,440万余元,唐某乙控制账户组违法所得140万余元。唐某丙在明知唐某甲存在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情况下,仍接受唐某甲的安排多次从事涉案股票交易。
因三位的虚假申报行为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最终,上海市第一中院分别对唐某甲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2450万元;对唐某乙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150万元;对唐某丙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原文链接:全国首例“虚假申报型”操纵证券市场案 今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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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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