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严惩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3/8 23:46:33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保护“货真价实”,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惩网络欺诈、假借“以房养老”坑害老年人等违法犯罪。严惩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该入刑的入刑,当赔偿的赔偿。严惩碰瓷犯罪,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碰瓷团伙绳之以法。审理手机应用流量劫持案,惩治网络流量造假。开放司法区块链,支持著作权人上传作品,预防和惩治网络抄袭。
严惩虚假诉讼行为。坚持惩戒失信与褒奖诚信并重,建立失信修复机制。区分失信与经营风险,探索个人破产制度,为诚信的创业失利者提供重生机会。 原文链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严惩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
上一篇文章: 中信国安连续七年财务造假,20年同一审计机构,同一会计师连续10年签字
下一篇文章: 南风股份实控人之一杨子善所持1.03%股份拟被司法拍卖 |
相关资讯 |
没有相关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