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因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收监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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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5/6 9:07:08 |
新潮能源(600777)5月5日晚间公告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公司此前收到9名股东提交的书面材料,提请董事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5月5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上交所要求详细说明公司董事会拒绝将相关股东的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理由是否充分、合规;要求说明公司针对此次股东临时提案事宜是否及时履行信披义务及审议程序,是否存在限制股东合法权利的情形。 原文链接:新潮能源因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收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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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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