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代表人诉讼全国首案:第一家股份制公司飞乐音响被判赔偿315名投资者1.23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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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5/16 13:45:20 |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84年11月18日,是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这家已走过30余载的上市公司,缘何被判赔投资者上亿元的赔偿。
2019年11月1日,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乐音响”)及公司时任总经理庄申安、 时任董事长黄金刚、时任总会计师李虹、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开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证认定飞乐音响因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2017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收入、利润虚增及相应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并最终对飞乐音响作出顶格处罚。
因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而造成亏损的投资者,纷纷提起索赔诉讼。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飞乐音响在发布的财务报表中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总额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15名原告均于涉案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并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产生亏损,应当推定其交易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首次全面实践,最终一审判决,飞乐音响需向315名投资者支付1.23亿余元赔偿。
普通代表人诉讼,以“明示加入”为特征,飞乐音响作为全国普通代表人诉讼的首判,为我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进一步推广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对于构建公正高效便捷的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还有一个极好的地方在于根据代表人诉讼效力扩张原则,符合权利人范围的投资者后续提起诉讼的,法院可以裁定适用生效判决并根据上述计算方法明确被告赔偿金额,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可以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随着2020年相关法律的出台及各地法院的逐步推进,未来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将更广泛的采用代表人诉讼方式,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高效便捷且低成本的维权途径,作为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索赔案,其后续进展同样值得关注和期待。 原文链接:普通代表人诉讼全国首案:第一家股份制公司飞乐音响被判赔偿315名投资者1.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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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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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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