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债证券虚假陈述案7亿元执行款已执行到位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民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3/25 19:14:22 |
3月25日,杭州中院发布关于“五洋债”案件案款发放公告: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大公国际、锦天城律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相继生效,共计涉及总标的702868922.5元。判决明确: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就案件总标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公国际对上述债务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锦天城律所对上述债务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杭州中院启动执前督促程序,多次传唤被执行人约谈履行方案。立案执行后,多次组织召开执行协调会,并发出《敦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的通知》,敦促各方依法履行。
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大公国际、锦天城律所陆续履行案款,截至2022年3月24日,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执行到位,其中陈志樟履行150000元,德邦证券总计履行575544481.7元,大信会计履行100000000元,大公国际履行6445377.77元,锦天城律所履行35941011.18元。
杭州中院已于2022年1月22日、1月30日、3月4日三次发放案款共计人民币561293955.46元。现组织第四次案款发放,本次发放金额为156766287.47元,发放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五洋债证券虚假陈述案7亿元执行款已执行到位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
上一篇文章: *ST实达核查结束 3月25日起复牌
下一篇文章: 鼎胜新材预计一季度净利同比增307%-398%, 投资者索赔持续征集中 |
相关资讯 |
没有相关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