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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致远、中银律所惹的祸 1天47家IPO企业宣布"中止"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8/1 12:44:35

  震惊!1天47家IPO企业宣布“中止”,这两家机构惹的祸!影响有多大?


  又见IPO中止潮。

  近日,因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银律师事务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多达50家IPO企业受此牵连,不得不中止IPO进程。当中有9成项目与上述评估机构相关。其中,7月29日当天,就有高达47家的IPO公司宣布“中止”。

  据业内人士分析,受影响的IPO项目需加快向监管部门出具复核报告,才能恢复审核。

  今年以来,包括证券公司在内,已有多家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随着注册制的推行,中介机构监管持续在加强。业内人士认为,中介机构应保持敬畏心,提高执业质量,发挥好“看门人”作用。

  单日47家IPO宣布中止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7月29日注册制IPO出现中止潮。创业板当天有32家IPO企业摁下“暂停键”,科创板有15家。

  华南一名券商投行人士向记者表示,“有评估机构出问题了,影响到我的IPO项目了。”

  公开资料显示,上述47家IPO企业中止原因均表示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中多达46家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都是“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1家创业板IPO企业聘请的律所为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据了解,3天前(7月26日)北交所有3单IPO项目也因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而中止,这些项目的中介机构之一同样为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据了解,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由中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安徽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2011年合并而成,在企业上市、改组、投融资、资产重组、产权交易等资产评估业务方面有丰富经验。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是经司法部门批准的中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不过该律所于2016年在辽宁振隆IPO造假案中因未勤勉尽责而被监管处罚。

  对于此次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多名业内人士表示不清楚。

  此外,在7月22日创业板有IPO项目因保荐机构江海证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而中止。据悉,江海证券此前在担任欧比特(8.100, 0.08, 1.0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财务顾问时涉嫌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受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牵连,相关IPO项目如何消除影响?据相关规定,发行人若计划更换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的,更换后的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应当自中止审核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尽职调查,重新出具相关文件,并对原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对差异情况作出说明。若发行人不更换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的,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向交易所出具复核报告。

  从过往案例来看,多数IPO项目为尽快推进流程一般选择不更换中介机构,复核工作大多能在两周内完成。

  从严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行为

  除上述中介机构以外,近年来还有多家中介服务机构被立案调查或遭监管处罚。

  今年因乐视网项目,平安证券被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中德证券被罚没近170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被罚没452.83万元。

  去年华龙证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家中介机构因新三板蓝山科技暴雷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彼时多达逾40家IPO企业中止,同样受到市场关注。后来证监会对华龙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没450万元;对会计所罚没165万元;对律所处以50万元罚款;对评估机构罚没30万元。

  随着注册制的推进,中介机构的责任被不断压实。监管层表示,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是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环节,是防范证券欺诈造假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直以来,证监会依法从严查处证券中介机构违法行为。据了解,去年全年,证监会依法立案调查中介机构违法案件39起,较上一年同期增长一倍以上。

  从这些案件看,相关违法行为集中表现为:一是风险识别与评估程序存在严重缺陷,未针对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二是鉴证、评估等程序执行不充分、不适当,核查验证“走过场”,执业报告“量身定制”。三是职业判断不合理,形成的专业意见背离执业基本准则。四是严重背离职业操守,配合、协助公司实施造假行为。反映出一些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独立性、专业性缺失,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机制不健全,以及缺乏职业怀疑精神、丧失职业底线等突出问题。

原文链接:中水致远、中银律所惹的祸 1天47家IPO企业宣布"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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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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