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示ST毅达诉讼时效届满日期:2021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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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民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3/5 22:31:01 |
该案已有胜诉判决。2020年6月,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示范案件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根据ST毅达2020年半年报统计,公司共计收到因虚假陈述引起赔偿的案件187件。其中,2019年年报披露前收到案件162件,已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50件,投资者主动撤诉34件,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71件,判决赔付金额为345.48万元;处于审理中的案件7件,涉及起诉金额为821.67万元。2019年年报后,新增案件25件,均在一审审理中,涉及起诉金额为106.01万元。公司已计提赔偿金额为1250.90万元。
【索赔区间】:
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4月16日之间买入中毅达A( 600610)中毅达B(900906)股票,并在2016年4月1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该时段已胜诉)
2016年4月14日到2019年5月10日之间买入中毅达A( 600610)中毅达B(900906)股票,并在2019年5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该时段尚未有判决) 原文链接:律师提示ST毅达诉讼时效届满日期: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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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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