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航、ST海投、ST基础、ST大集索赔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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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9/1 20:54:56 |
在2021年12月17日—18日,“海航系”旗下五家A股上市公司,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原因都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海航控股、海控B股股票(600221、900945):在2018年1月3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1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ST海投(海航投资)000616:凡在2016年11月18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股;
ST基础(600515,海航基础):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1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股。
ST大集(供销大集000564):在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1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原文链接:ST海航、ST海投、ST基础、ST大集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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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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