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指定监护人案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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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0 4:05:29 |
>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特字第××号 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 起诉人×××不服指定监护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写明起诉的理由和请求)。 本院认为,……(写明撤销原指定监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 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单位名称)指定×××为×××的监护人的指定; 二、指定××××为×××的监护人。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原文链接:民事判决书(指定监护人案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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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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