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修蛟律师就“劳教制度改革”接受南方日报采访 |
|
作者:赵琦玉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1 23:16:54 |
昨日(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将进一步推进劳动教养、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户籍制度的改革。“推进劳动教养改革”成为昨日最热关键词。记者获悉,目前我省共有劳动教养人员超过18000名,其中14000名是强制戒毒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占近八成。有内部人士表示,劳动教养改革空间很大,期待尽快立法,完善劳动教养制度。
劳教场所隔离戒毒人员
根据司法厅去年的数据显示,全省劳动教养人员超过18000名,其中14000名是强制戒毒人员,占总数近八成;另外4000多名劳教人员主要是有赌博、卖淫、嫖娼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
以广州为例,从1984年至2009年,广州大多数劳动教养场所收押的主要是劳教人员,2008年,司法部劳教局下发《关于近期做好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劳教场所全部加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正式负责接收公安机关送达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从那时起,加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的各劳教场所实行不同于之前的劳教人员的管理模式,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集中在同一区域管理。
目前广州劳教场所收教的吸毒劳教人员占收容劳教人员总数逾90%.根据广州市司法局2008年的统计数据,当年这个数据为70%以上。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劳教警察告诉记者,目前广州七大劳教场所中,只有广州东坑劳教所的两个大队还关押有劳动教养人员,人数约400,主要以偷盗、诈骗、扰乱社会秩序人员为主。“闹访、缠访的劳教人员很少。”该劳教警察认为,劳动教养改革空间很大,希望国家可以尽快立法,从法律层面完善劳动教养制度。
律师学者呼吁尽快立法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认为,劳动教养未经过审判就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而且时间最长达3年,处罚力度甚至超过刑罚,这是不合理的。
广东商学院法学教授陈建清指出,目前我国采取区分违法与犯罪的二元制裁体制,犯罪处罚力度更大,然而实际上,惩处违法行为的劳教制度虽然概念和形式更轻,但是处罚力度并不轻,且不经过刑事诉讼程序,极易导致程序不正义。
此前有学者主张通过建立类似国外、境外的保安处分制度,将劳动教养制度纳入保安处分的范畴,对此,陈建清认为我国以后也有可能走上保安处分这条路,在国外,这种从刑法上补充或代替刑罚的措施,主要是为了特殊预防,多采用矫正、感化、医疗等方法,它适用的对象不限于有犯罪行为的人,也包括有犯罪嫌疑或妨害社会秩序嫌疑的人。
本站按:李修蛟律师在的采访内容限于篇幅,没有详细刊登。李修蛟律师认为,劳教制度应该尽快废除,因为劳教本质上是违宪的,在法治日兴的这个时代,不应该存在如此违反人权的行政处罚制度。 原文链接:李修蛟律师就“劳教制度改革”接受南方日报采访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
上一篇文章: 李修蛟蝉联金靴奖:广州律师足球赛落幕 法制盛邦四连冠
下一篇文章: 本网李修蛟律师参加广州律协实习考核委员会业务培训 |
相关资讯 |
没有相关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