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公告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情况及股民索赔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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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民索赔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28 13:37:24 |
2021年1月27日,*ST同洲发布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34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修蛟律师认为,*ST同洲信披的违法违规事实,还需等待证监会后续的调查结果,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10月25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19年10月2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受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上述索赔条件需要根据证监会的查处决定进行调整,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ST同洲还在公告中称: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关于发布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原文链接:*ST同洲公告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情况及股民索赔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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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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