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律师团征集佛山照明虚假陈述受损股民授权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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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6/19 2:35:23 |
佛山照明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已经过去3个月时间。现就投资者咨询最多、最为关心的问题做出说明。我们正征集符合索赔条件的佛山照明虚假陈述受损股民授权委托。
问:佛山照明虚假陈述索赔条件?
答:根据《司法解释》、证监会处罚及相关公告等材料,A股投资者只要在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5日(含该日)期间买入该股,并且在2012年7月6日及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股票至今,且存在投资差额损失的,即符合起诉的条件。B股股东同样有权提出索赔。
问: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以索赔的项目有哪些?
答: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税金及利息在内的损失。
问:本案股民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答: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问:股民委托律师办理索赔,需要亲自到场吗?
答:不需要。起诉、开庭、执行都可以委托代理人(律师)办理,股民根据律师指引提供相关资料即可。
问:从委托律师开始到最终拿到赔偿款,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答:一般民事案件一审规定的审限是6个月以内,二审规定的审限是3个月以内审结。
如果在诉讼的过程中调解结案,可能案件会快速办结。
问:投资者胜诉机会有多大?
答: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到2011年底,全国约有50家上市公司成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被告,起诉的股民超过一万人,90%的投资者都获得了赔偿,涉案的数额达8亿左右。
问:你们律师团有否成功经验?
答:我们律师团由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武汉大学专门研究上市公司收购法律问题的法律硕士李修蛟律师带领,已成功帮助股民办理多起虚假陈述索赔案件,曾代理投资者成功办理科龙电器、五粮液虚假陈述案的索赔,以调解、和解结案。
本网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律师团队目前正在征集符合索赔条件的佛山照明虚假陈述受损股民授权委托。
我们的联系方式是:EMAIL:sugio@vip.163.com
QQ:190685705(添加好友时注明佛山照明索赔)
佛山照明股民维权索赔QQ群:111610399
电话:13719073458 原文链接:本网律师团征集佛山照明虚假陈述受损股民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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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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