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光电因虚假陈述于2014年5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4号),并于2014年5月13日公告。现就投资者咨询最多、最为关心的问题做出说明。我们正征集符合索赔条件的勤上光电虚假陈述受损股民授权委托。
问:勤上光电虚假陈述索赔条件?
答:根据《司法解释》、证监会处罚及相关公告等材料,勤上光电投资者只要在2013年4月2日前买入,并且在2013年4月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且存在亏损或推定亏损的投资者,即符合起诉的条件。
问: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以索赔的项目有哪些?
答: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税金及利息在内的损失。
问:本案股民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答: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问:股民委托律师办理索赔,需要亲自到场吗?
答:不需要。起诉、开庭、执行都可以委托代理人(律师)办理,股民根据律师指引提供相关资料即可。
问:从委托律师开始到最终拿到赔偿款,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答:一般民事案件一审规定的审限是6个月以内,二审规定的审限是3个月以内审结。
如果在诉讼的过程中调解结案,可能案件会快速办结。
问:投资者胜诉机会有多大?
答:据不完全统计,从2001年起至2011年6月底,大约有10000余名投资者做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原告,涉及的起诉标的约在10亿元左右,其中,涉及约50家因虚假陈述被处罚或被制裁的上市公司被诉。标志性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有东方电子案、银广夏案、科龙电器案、大庆联谊案、中捷股份案、杭萧钢构案、生态农业案等。
问:你们律师团有否成功经验?
答:我们律师团由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武汉大学专门研究上市公司收购法律问题的法律硕士李修蛟律师带领,已成功帮助股民办理多起虚假陈述索赔案件,曾代理投资者成功办理科龙电器、五粮液、佛山照明等多个虚假陈述案的索赔,以和解结案居多。
投资者应当准备的材料
投资者应向律师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买卖勤上光电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律师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本网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是: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本案法院受理诉讼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在城市)
EMAIL:sugio@vip.163.com
QQ:190685705(添加好友时注明勤上光电索赔)
勤上光电虚假陈述股民维权索赔QQ群:230893843
电话:13719073458
原文链接:本网律师关于集勤上光电虚假陈述诉讼的相关答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