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控股股东和董事被立案调查,投资者可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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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证券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5/30 16:01:13 |
2019年5月29日,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雾环保,代码:300156)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称于2019 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19019号),通知书内容为: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19020号),通知书内容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吴道洪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19021号),通知书内容为:吴道洪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目前神雾环保案诉讼索赔条件暂定为:2019年5月29日前买卖过该股票,并在2019年5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相关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一旦中国证监会认定该公司信披违法违规行为成立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正式委托律师起诉索赔。
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及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至今,包括普通帐户及融资融券帐户,如交易次数频繁,请提供Excel表)、包括地址电话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 原文链接:神雾环保控股股东和董事被立案调查,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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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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