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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科技被证监会立案 律师征集投资者索赔预登记
作者:李修蛟 文章来源:证券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3/20 13:09:02

  2020年3月15日晚,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泰和科技,代码:30080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误导性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今年新《证券法》新证券法规定: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对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虚假陈述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陈述的,规定最高可处以1000万元罚款等。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维权律师、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认为,对泰和科技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5日间买入泰和科技股票,并在2020年3月1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最终的索赔条件将由法院判决认定。

  投资者索赔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开户信息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及对账单原件(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至今)。如兼有普通账户及融资融券账户的,或如有多账户的,皆应提供,并予以注明;如交易次数频繁,请提供Excel表并电邮。

  (4)自我估计的投资损失差额。

  (5)包含地址/电话/手机/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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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泰和科技被证监会立案 律师征集投资者索赔预登记

本文关键词:泰和科技被立案,泰和科技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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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ofar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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