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起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者索赔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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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民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5/9 17:19:39 |
2020年5月8日晚间,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鹏起,股票代码:600614)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因披露问题于2020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ST鹏起信息披露如果被证监会认定为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
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维权律师、知名证券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修蛟认为,索赔条件暂定:*ST鹏起上市之日至2020年5月8日之间买入ST鹏起股票,并在2020年5月8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ST鹏起造成亏损的投资者(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调整,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可以主张索赔。律师在收到赔偿款前不收取律师费。
投资者索赔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暂不进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开户信息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及对账单原件(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至今)。如兼有普通账户及融资融券账户的,或如有多账户的,皆应提供,并予以注明;如交易次数频繁,请提供Excel表并电邮。
(4)自我估计的投资损失差额。
(5)包含地址/电话/手机/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 原文链接:*ST鹏起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者索赔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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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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