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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讯被拟处罚,股民索赔条件进一步明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民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3/17 18:03:59

2021年3月16日晚间,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华讯,证券代码:000687)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证监部门查明,2016-2018年间,*ST华讯子公司南京华讯通过虚构与南京艾尔特、上海瀚讯、江苏道康、北京智芯、普天大健康等不少于10家企业主体的购销交易并确认收入和成本,连续三年大比例财务造假,导致上市公司2016年报、2017年报、2018半年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881.16万元、11831万元、2771.79 万元,分别占各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4.43%、71.52%、38.09%。

河北证监局依法拟决定,对华讯方舟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吴光胜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张沈卫、张峥、王巍、李湘平等其他18名有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处最高20万元最低3万元罚款。以上拟罚款合计192万元。

同时,河北证监局认为,华讯方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前任总经理吴光胜懈怠履职,放任上市公司主要利润来源的子公司造假,并因信披违规、对外担保违规等被各级监管部门多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涉嫌违法行为已构成情节严重,拟决定对吴光胜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华讯表示,经公司初步自查,上述虚增利润系公司对子公司管理不当,公司子公司南京华讯时任负责人虚构合同以达到对外借款、谋取私利所致。根据告知书的认定及公司初步测算,公司在2015年至2020年未出现连续四年亏损的情形,初步判断本次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最终依据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及年审会计师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审核结果为准。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团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认为,*ST华讯后续大概率会被正式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ST华讯的索赔条件暂定为:2016年8月17日至2020年10月26日期间买入该股,且2020年10月26日后仍持有或卖出并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主张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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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ST华讯被拟处罚,股民索赔条件进一步明确

本文关键词:华讯方舟,*ST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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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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