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股东上海瀛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1年6月16日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字2021015号),通知书全文内容如下:
“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你企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企业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药明康德涉嫌信披违规始末
(一)、药明康德于2021年6月11日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瀛翊”)《关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减持前,上海瀛翊持有公司20,538,252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381%(以本次减持前即2021年5月13日公司总股本2,450,633,599股为基础计算)。
2、减持情况
2021年5月14日至6月7日,上海瀛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16,107,986股(2020年度权益分派前)A股股份,2021年6月8日上海瀛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1,141,700股(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A股股份,该等股份合计17,249,6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62%,减持价格区间为143.49元/股至176.88元/股,减持总金额为28.94亿元。截至本公告日,上海瀛翊持有公司4,174,619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419%(以公司2021年6月10日总股本2,941,500,699股为基础计算)。
3、违反承诺情况及原因
上海瀛翊在实施本次减持之前未能遵守其作为委托投票方作出的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未提前通知公司,也没有提前15个交易日通过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等相关程序。
上海瀛翊就上述违反承诺给出的主要原因为:上海瀛翊减持前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81%,未达总股本的1%,相关工作人员未能意识到作为委托投票方,上海瀛翊在公司A股上市时已经作出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应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导致了本次违反承诺减持行为。
药明康德公司概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明康德”或“公司”)于2000年12月成立,2018-05-08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603259)是全球领先的制药、生物技术以及医疗器械研发开放式能力和技术平台公司。作为一家以研究为首任,以客户为中心的公司,药明康德向全球制药公司、生物技术公司以及医疗器械公司提供一系列全方位的实验室研发、研究生产服务,服务范围贯穿从药物发现到推向市场的全过程。药明康德的服务旨在通过高性价比、高效率的研发服务帮助全球客户缩短药物及医疗器械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
药明康德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认为:于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6月11日期间买入药明康德,且于2021年6月12日后卖出或仍持有的投资者均可提起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的最终认定认定为准。
此类诉讼律师一般实行风险收费,在投资者拿到赔偿款后再收取律师费。
原文链接:药明康德股东上海瀛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索赔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