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索赔律师团
股民索赔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证券索赔网 >> 虚假陈述索赔 >> 本网索赔动态 >> 正文
延安必康股民索赔获胜,律师团队持续征集投资者索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民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2/8 0:52:56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团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目前正在公开征集延安必康(证券代码:002411)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团队联系。点击查看李修蛟律师的简介

2021年9月份继续开庭审理李修蛟律师团队代理的一批延安必康投资者索赔案件,该批案件的索赔额占延安必康前期索赔诉讼案件标的额的五份之一。

2021年10月11日晚,延安必康公告该案诉讼进展,已有部分投资者获得胜诉判决,胜诉判决的赔偿比例较高,符合我们律师团队的预期。

此前2020年10月16日,延安必康(002411)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延安必康违法事实如下:

一、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二、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

三、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

证监会认为,延安必康披露的《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相关临时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200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有关“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

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延安必康(002411)投资者索赔条件:在2016年4月26日到2020年3月26日之间买入延安必康 (002411)股票,并且在 2020 年 3 月 26 日后卖出或持有延安必康(002411)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李修蛟律师团队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律师费用。

只需扫码关注李修蛟律师团队的微信,立即启动索赔诉讼,轻松快速办理索赔。

股票索赔律师
原文链接:延安必康股民索赔获胜,律师团队持续征集投资者索赔

本文关键词:延安必康股民索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ofar8@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资讯

    延安必康拟投数十亿增资并设立新能源孙公司,深交所
    澎湃新闻就延安必康股民索赔案采访李修蛟律师
    一盈一亏之间相差18亿!延安必康从预盈到巨亏发生了
    延安必康再遭证监会立案:两年内第二次
    专业股票索赔律师推荐 广州股票索赔律师网 广东股民维权网 深圳股民维权律师 证券维权律师网 股票索赔律师团队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 加入收藏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4-2019 证券索赔网www.kdlawyer.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证券索赔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李修蛟律师 股票索赔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33楼,邮编:510620
    点击给我们发送邮件sofar8@163.com
    粤ICP备1715009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