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索赔律师团
股民索赔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证券索赔网 >> 虚假陈述索赔 >> 本网索赔动态 >> 正文
奇信股份被立案调查,股民索赔登记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4/3 1:42:19

  2022年4月1日,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奇信股份,证券代码:00278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奇信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1年12月31日,奇信股份发布《关于自查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称通过自查发现,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向深圳市达欣贸易有限公司转账了两笔款项合计13,087.5万元。经核查,上述款项的转出,公司未与达欣公司签订商务合同,也未发生实质性的商务经济往来, 且未经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审批和内部签字审批流程,付款凭证中仅有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即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的签字及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结算部副经理的个人名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尚未归还,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087.5万元。2022年1月29日,奇信股份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称公司预计2021年度净利润约为-9亿元至-13.5亿。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发布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团创办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认为,奇信股份案的索赔条件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间买入奇信股份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1年12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奇信股份股民维权律师简介

股票索赔律师
原文链接:奇信股份被立案调查,股民索赔登记中

本文关键词:奇信股份股民索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ofar8@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资讯

    没有相关文章
    专业股票索赔律师推荐 广州股票索赔律师网 广东股民维权网 深圳股民维权律师 证券维权律师网 股票索赔律师团队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 加入收藏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4-2019 证券索赔网www.kdlawyer.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证券索赔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李修蛟律师 股票索赔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33楼,邮编:510620
    点击给我们发送邮件sofar8@163.com
    粤ICP备1715009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