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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菱股份股民索赔案二审开庭,股民索赔持续征集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0/8 13:52:17

  近日,索菱股份股民索赔案二审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一审由深圳中院审理,判决被告在扣除系统风险因素后赔偿原告方投资损失。索菱股份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索菱股份于2019年4月索菱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年12月10日,索菱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05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22号)。证监会决定:责令索菱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根据深圳中院一审判决的认定,索菱股份股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7年4月25日到2019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19年4月29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此前,索菱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今年相继完成了破产重整程序,法院已确认索菱股份和广东索菱的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这个对于股民胜诉后执行判决有了基本的保障。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李修蛟律师团队(微信号:13719131860,邮箱:sugio@vip.163.com),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李修蛟律师团队的收费方式灵活,股民在拿到赔偿前无须支付律师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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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索菱股份股民索赔案二审开庭,股民索赔持续征集中

本文关键词:索菱股份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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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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