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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塑科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民有机会索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1/24 14:51:54

  2022年11月23日,模塑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但公司并未就信披违规的详细内容作出说明。

  模塑科技此次被查或许可追溯到2021年12月公司曾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书,内容显示,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2020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董事长、总经理曹克波2020年度在公司报销的部分费用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公司未按规定予以披露,二是2020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劳务外包情况,三是孙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2022年1月,模塑科技对外披露了上述违规事项的整改报告,2018年至2021年9月底,模塑科技董事长、总经理曹克波在公司报销的费用中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共计约357.83万元,形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曹克波已全部归还上述资金及对应利息。另外,新增2187.87万元劳务外包费用计入当期(2020年)成本,针对孙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对2020年财务报告中的财务费用、存货等进行相应调整。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修蛟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模塑科技股民索赔条件可暂定为:2022年11月23日前买入模塑科技股票,且在2022年11月2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主张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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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模塑科技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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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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