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股民可主张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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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1/24 10:50:40 |
2022年11月24日,梦洁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姜天武先生,副董事长李菁先生,董事李建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股东张爱纯女士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姜天武先生、李菁先生、李建伟先生、李军先生、张爱纯女士立案”。
梦洁股份遭证监会立案的违规原因或与此前已经曝光的资金占用行为有关,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发布的《深交所: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显示:梦洁股份披露的 2021 年年报显示,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天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建伟、李菁、李军、张爱纯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公告显示的相关人员与此次遭证监会立案的人员完全一致。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修蛟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梦洁股份股民索赔条件可暂定为:2022年11月23日前买入梦洁股份股票,且在2022年11月2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主张索赔。 原文链接:梦洁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股民可主张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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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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