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为智能两年造假被拟处罚,股民索赔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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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7/20 12:09:00 |
2023年7月19日,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赛为智能、*ST赛为,股票代码:300044)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查明,赛为智能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占用资金合计303,548,077.5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5%。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赛为智能应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披露但未披露,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虚构应收账款收回,导致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三、虚构业务并确认收入、利润,导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拟:一、对赛为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二、对周勇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万元;三、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宁群仪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四、对时任财务总监刘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前2022年12月16日,赛为智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修蛟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赛为智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部门立案调查,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赛为智能股民索赔条件暂定为:2019年4月30日至2021年4月28日间买入赛为智能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1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为准。 原文链接:赛为智能两年造假被拟处罚,股民索赔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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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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