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亏损投资者可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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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2/30 14:27:10 |
2023年12月28日,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时尚,股票代码:603377)发布公告称,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东方时尚投资者索赔的条件暂定为:在2023年12月28日前买入东方时尚股票,且在2023年12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亏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东方时尚近期麻烦不断,2023年9月6日公司公告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因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东方时尚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9月17日,东方时尚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董事长徐雄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批准逮捕;12月6日,东方时尚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公告。
李修蛟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东方时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部门立案调查,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原文链接:东方时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亏损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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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0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EMAIL:sugio@vip.163.com
随时可添加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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