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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制药被证监会处罚,投资者索赔条件进一步确定,索赔持续进行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2/7 23:12:34

2025年11月21日晚,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嘉应制药,证券代码:002198)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嘉应制药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5月28日期间买入嘉应制药股票,并且在2025年5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公告显示,经查明,嘉应制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嘉应制药董事长李能是湖南药聚能医药有限公司(下称药聚能)的实际控制人,药聚能构成嘉应制药的关联方。2024 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因药聚能存在短期资金需求,嘉应制药的子公司嘉应制药(湖南)有限公司以月初转出、月末转回的方式,向药聚能提供短期资金拆借。其中2024年度合计转出16,999万元,2025年1月转出5,000万元,并均于当月转回,累计涉及金额为21,999万元,占嘉应制药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3%。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截至2025年3月末,药聚能已将相关资金利息支付给湖南嘉应。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事项。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嘉应制药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李修蛟律师团队提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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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嘉应制药被证监会处罚,投资者索赔条件进一步确定,索赔持续进行中

本文关键词:嘉应制药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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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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