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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英飞重整落地在即、投资者已有胜诉判例
作者:李修蛟律… 文章来源:股票索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10/4 18:30:05

证券维权 · 索赔征集
*ST英飞重整落地在即
投资者已有胜诉判例
索赔时效仅剩约7个月,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原创证券维权李律师 | 2026年9月26日昔日信创龙头*ST英飞(002528)在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两个月后,重整方案正式浮出水面。9月17日晚间,公司披露与6家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合计投资款约28.41亿元;与此同时,针对该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已出现一审、二审胜诉判例。李修蛟律师团队提示:本案诉讼时效届满日推算为2027年4月30日,距今仅剩约7个月,尚未登记的受损投资者应尽快办理,切勿因等待而丧失胜诉权。

*ST英飞(英飞拓)
立案:2025年1月24日|事先告知书:2026年7月17日 002528.SZ

两年虚增营收8.7亿已有胜诉判例重整进行中
一、案情概况:子公司虚构项目,两年虚增营收8.7亿

2025年1月24日,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5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2026年7月1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15号)。

经查明,公司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与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年至2020年间通过虚构项目、提前确认收入、垫资虚构流量采买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总额。其中,通过虚构国海建设绿创中心、向塘镇丁坊村安置房建设项目虚增收入利润;通过虚构通辽市中医院项目增补设备采购合同提前确认收入;武汉阳光海岸项目未实际实施即确认收入。

造假数据一览(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 4.92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10.36%;虚增利润总额 0.84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08.04%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 3.78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7.21%;虚增利润总额 0.4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44.72%
深圳证监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550万元罚款;对刘肇怀、刘新宇、饶轩志分别处以220万元罚款,对叶剑处以160万元罚款,对张衍锋、李德富分别处以110万元罚款,对刘兢、华元柳、韩磊分别处以6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罚款,合计罚没金额约1530万元。因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自2026年7月2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二、公司背景:从信创龙头到净资产为负

*ST英飞曾是国内安防与智慧城市领域的知名企业,主营以"人物互联"为核心特色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服务。然而近年来公司经营持续恶化:因预计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银行借款债务逾期,逾期本息约4.89亿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为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2026年3月31日,公司宣布拟申请庭外重组,此后股价一度在10个交易日内收获7个涨停板,公司随即提示"股价已严重脱离当前业绩,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至9月21日,公司股价收于5.81元。

三、最新进展:重整投资协议签署,破产退市风险并存

2026年9月17日晚间,*ST英飞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与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等6家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根据协议,重整投资人将以2.61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合计认购约10.88亿股,投资款合计约28.41亿元。重整完成后,国科控股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取得控制权。

消息披露后市场反应剧烈,9月18日、9月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以跌停价收盘,累计跌幅达19.08%。公司同时提示:重整的具体实施最终需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及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

律师提示:重整不影响索赔权利,但影响实际清偿
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赔偿请求权属于既有债权,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不影响投资者依法主张,相关赔偿请求可作为破产债权申报或在诉讼中继续推进。但需正视的是,公司偿债能力直接决定最终清偿比例。越早起诉、越早进入执行序列,获偿的确定性越高;若公司最终破产清算,未及时主张权利的投资者将面临难以受偿的被动局面。
四、已有胜诉判例,索赔并非纸上谈兵

值得注意的是,*ST英飞的投资者索赔并非"零的突破"。早在本轮证监会立案之前,公司就已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此后陆续有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部分投资者已获法院一审胜诉判决,另有部分投资者与公司达成调解并获得赔偿;据公开信息,近期又有投资者取得二审胜诉判决。这意味着本案的虚假陈述事实、因果关系与损失认定已有司法先例支撑,后续投资者的维权路径相对清晰。

五、索赔条件(初步判断)

索赔区间一(已有胜诉判决支撑,主力区间)
在 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英飞(002528)股票,并在 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或在之后卖出、继续持有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索赔区间二(对应2025年1月立案事项)
在 2025年1月24日之前买入*ST英飞(002528)股票,并在 2025年1月2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 诉讼时效提示
本案诉讼时效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算三年,据此推算的届满日为 2027年4月30日,距今仅剩约7个月。诉讼时效届满后起诉,公司将获得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证券索赔遵循"不告不理"原则,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
其他律师参考条件:市场公开信息显示,已有多家律师团队发布相近索赔区间,具体起止日期略有差异。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近期投资者胜诉动态
航天动力(600343):112名投资者再获赔541万元

9月22日盘后,航天动力披露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公告: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涉及112名投资者的诉讼案件一审判决,赔付金额541.43万元(含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此前今年1月,公司已有95名投资者获一审判决赔付1608.18万元。

截至公告日,航天动力投资者诉讼案件共计668件:258件已取得有效裁决文书并履行完毕;剩余410件中,269名投资者已与公司和解并获付和解款,113名投资者已收到一审判决书。

反面警示:航天动力案的诉讼时效已于2025年8月12日届满,新投资者已无法再行起诉。上述获赔投资者均为时效届满前及时起诉者。这正是我们反复强调"不要等"的原因——赢了判决却没赶上时效,才是最可惜的结局。
索赔须知一、投资者需要准备的材料
✓ 身份证复印件(可暂不进行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

✓ 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开户信息单(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

✓ 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及对账单原件(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如兼有普通账户及融资融券账户的,均应提供)

✓ 详细联系方式(包含地址、电话、手机、邮箱等)

二、律师费用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律师费
收到赔偿款后再按约定比例支付律师费,未获赔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三、索赔流程投资者提供材料 → 律师团队审核评估 → 签署委托协议 → 律师代为整理起诉材料
→ 向法院立案 → 开庭审理 → 判决/调解 → 执行获赔
股民只需去券商打印交易记录和账户信息单,其余起诉材料整理、法院立案、开庭、调解或判决以及执行等法律事项,全部由律师代劳,股民只需耐心等待结果。

四、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

根据现行司法解释规定,已取消起诉的前置程序,投资者无需等待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广大股民应尽快起诉,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法制盛邦(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经济法方向),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4年。

李修蛟律师在公司、刑事、证券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团队在国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领域处于业内领先地位。

联系我们

执业机构:法制盛邦(北京)律师事务所

索赔微信号:13719131860 / 18002257091

邮 箱:sofar8@163.com

公众号:证券维权李律师

添加微信时请注明"股票名称+索赔登记",并准备好股票对账单,以便律师快速审核。

温馨提示:以上索赔条件仅为律师团队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随时添加专用微信号咨询办理索赔登记手续。

本文为原创内容,版权归李修蛟律师团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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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股民索赔|英飞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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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维权律师简介:
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23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风华高科等多个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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